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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职责
2021-09-10 15:59:0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调解本市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优先调解下列案件:
(一)农民工、工伤职工、女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等案件。
(二)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案件。
三、督促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及时做好调解文书制作与案件整理、归档、台账登记工作。对案件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四、协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审查确认工作。
五、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六、参与协调解决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七、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八、协助本市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九、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统计、汇总工作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报相关数据、情况。
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展本市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