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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1 11:04:0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 录


第一部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系隶属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依法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设2个科室和2个大队:

(一)综合科

负责支队办公、文秘及日常事务;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负责支队网站、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支队财务工作;负责支队人事、党建、工会、计划生育、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后勤服务等事务工作。

(二)举报投诉受理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负责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年度审查工作;负责跟踪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程序、取证、处理的审理工作。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大队

负责指导北片县和城区(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兴安县、全州县、灌阳县、灵川县、龙胜县、资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处理北片县(区)辖区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案件结案和归档工作;负责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二大队

负责指导南片县和城区(象山区、雁山区、临桂区、威尼斯赌场:、荔浦市、平乐县、恭城县、永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处理南片县(区)辖区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察;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制作和送达法律文书,案件结案和归档工作;负责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事业编制16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2副;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














第二部分: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631.95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616.77万元相比,增加15.18万元,增长2.4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31.9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616.77万元相比,增加15.18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我单位无其他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我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631.95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616.77万元相比,增加15.18万元,增长2.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2.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575.13万元相比,增加7.9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2卫生健康支出26.8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22.68万元相比,增加4.16万元,增长18.34%,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上调了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基数标准

3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18.96万元相比,增加3.32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上调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公积金基数。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我单位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我单位无结转和结余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1.95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616.77万元相比,增加15.18万元,增长2.46%。其中:基本支出307.65万元,项目支出324.3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6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

(一)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91.6万元,支出决算为58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工作运行。

(二)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上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三)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7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8%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上调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6.09万元,年初预算为26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预决算差异原因: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福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6万元,年初预算为3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9%,预决算差异原因:按政策厉行节约,压减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万元,年初预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8%,预决算差异原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策实际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95万元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13.85%,比年初预算2.24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按政策要求压减办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1.78万元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项目增加,巡查增多

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5万元,平均每辆1.9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劳动监察工作。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比上年决算数0.17万元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迎检工作增加。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0次,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8万元,降低20.51%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3.13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76%组织对2021“劳动监察协查员经费”1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3.9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劳动监察协查员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劳动监察协查员经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动监察协查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协查员经费支出受政策性影响较大,而政策具有不可控性,尤其是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及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对协查员经费实际支出影响较大。下一步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我单位协查员经费项目实施,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顺利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保障人员稳定性,确保各项劳动监察业务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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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