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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11 11:08:0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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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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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 仲裁院主要负责受理、调处市区属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负责日常接访工作;协助处理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协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辖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1个、仲裁调处庭2个、立案调解庭1个、调解中心1个。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16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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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62.91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266.57万元相比,减少3.66万元,下降1.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2.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266.57万元相比,减少3.66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工作经费,厉行节约。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262.91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266.57万元相比,减少3.66万元,下降1.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39.70万元相比,减少8.69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工作经费,厉行节约。

2、卫生健康支出17.4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4.57万元相比,增加2.83万元,增长19.42%,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上调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基数标准。

3、住房保障支出14.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12.30万元相比,增加2.20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提高。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我单位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我单位无结转和结余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91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266.57万元相比,减少3.66万元,下降1.37%。其中:基本支出216.44万元,项目支出46.46万元。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

(一)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4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仲裁工作运行和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

(二)210科目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保险,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

(三)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原因:调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7.40万元,年初预算为18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4%。预决算差异原因按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福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50万元,年初预算为2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本单位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1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76万元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27.63 %,比年初预算0.72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29.17%。主要原因:按政策要求压减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数0.22万元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压减经费。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 次,人次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减少5.31万元,降低20.9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4.37万元,降低17.9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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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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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