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30 15:30:0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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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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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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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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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协助做好“三险一金”公共事务管理及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对“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管理“三险一金”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领导设置一正三副(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15个科室和单位党组织。
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作工作,起草单位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督查绩效、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单位窗口建设以及来信来访咨询和法律事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聘用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三)基金财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三险一金”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全市“三险一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三险一金”基金收支核算、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负责指导全市“三险一金”经办信息系统软件的收集、分析、整理及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和数据维护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障卡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三险一金”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管理和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和应用服务工作。
(五)档案管理科。负责本单位“三险一金”业务纸质和电子档案的收集(采集)、整理、储存、备案、查询、保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三险一金”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六)申报受理科。负责“三险一金”网上业务咨询及经办工作;负责综合柜台的业务受理、申报材料影像化和结果反馈工作。
(七)登记审核科。负责制定全市“三险”扩面和征缴计划;负责办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三险一金”登记、缴费基数申报、人员信息变更、社保费的核定等工作;办理市本级、五城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三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人员信息变更、社保费的核定征缴等工作。
(八)权益记录科。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负责“三险一金”历史数据的处理、修正及完善;负责“三险一金”缴费记账和划账业务;负责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管理。
(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科。负责市本级、五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以及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全市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计生待遇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一)职业年金管理科。负责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账户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二)失业保险待遇科。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关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市本级并指导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失业调控工作。
(十三)工伤保险待遇科。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维护工作;负责签订及管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的具体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数据。
(十五)稽核风控科。负责“三险一金”经办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机制;拟订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和检查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全市“三险一金”待遇举报、投诉的稽核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并指导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反欺诈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五城区参保企事业单位、“三险一金”参保人数、人员类别性质等情况的稽核事务性工作。
单位党组织。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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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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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中心2023年度收入总计2575.98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2222.28万元相比,增加353.70万元,增长15.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3.70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中心2023年度总支出2575.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75.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3.70万元,增长15.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34.09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机构运行及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及残疾人就业等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944.39万元相比,增加389.70万元,增长20.0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加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31.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58.00万元相比,减少26.35万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5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支出为定额支出,2023年没有进行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8.73万元,主要用于在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118.39万元相比,减少9.66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9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3.70万元,增长15.92%。其中基本支出2024.04万元,项目支出551.94万元。
本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24.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包括:死亡抚恤金支出为非部门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年中进行了追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7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年中进行了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4.94万元,支出决算为7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0%。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缴纳退休人员医疗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81万元,支出决算为7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2万元。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死亡抚恤金支出不纳入年初预算,实际发生时再申请拨付。本中心2023年有1人去世需申请抚恤金支出。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发放死亡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1%。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1万元,支出决算为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98%。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要根据上年评估结果确定发放奖励资金,该项资金年中下达指标,并未纳入部门预算。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行费用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4%。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7.18万元,支出决算为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6%。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缴纳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后基数降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缴纳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项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预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4.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4.00万元,年初预算为18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及社保费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4.88万元,年初预算为20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是按政策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16万元,年初预算为6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7%。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医疗费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中心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中心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5%,比上年增加0.3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之后,因开展社保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活动同比有所增加,但总量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5%,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原因是疫情结束之后,因开展社保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活动同比有所增加,但总量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6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40万元,降低4.60%,预决算数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市财政局落实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压减机构运行相关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63万元,增长13.14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预算部门要求2023年将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调整至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中心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537.94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威尼斯赌场app: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7个,涉及财政资金537.94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97.46%。
7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1.5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中心第一书记吕仙组织渡雷村村民开展谈心谈话,多形式开展专题党课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素养。利用优势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产业振兴之路,为村集体和村民创收增收。安装路灯等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在春节、儿童节、重阳节等节日送上慰问品,让村民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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